2020-08-23

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

【政策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200513

【发文字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

【享受主体】

1、电影放映服务单位(是指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专业的电影院放映设备,为观众提供的电影视听服务。)

2、电影行业企业(限于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

【优惠内容】

1、自202011日至202012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3、自202011日至202012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4、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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