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工信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工信墙改(2019)65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返退工作的通知》(苏工信墙改(2019)7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要求我市全面认真核实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缴未退金额,严格按照《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有关清算规。定,优化返退清算流程,加快推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工作,清算截止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0年6月30日。
为规范、公正推进基金清算工作,特制定《常熟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工作办法》。
常熟市工信局 常熟市财政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