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8

常熟市专精特新产品认定解读

相关介绍

专精特新”产品,是指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产品:

1、“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主要是国家授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

2、“精”——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设计生产的精良产品,其产品性能接近或超过国外且优于国内先进水平;

3、“特”——拥有专有技术,采用独特或独有的工艺、技术、配方研制生产的产品,或者是地方特色产品;

4、“新”——产品近两年内研发,且批量投入生产的重大新产品。

认定范围

优先推荐的产品

1、新兴产业领域产品;

2、传统优势产业的高端产品;

3、国际领先、国内空白、替代进口的产品;

4、高科技产品、关键核心配套产品,首台套重大装备。


不属于认定范围产品

1、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类产品;

2、动、植物品种及资源类产品;

3、高能耗、环境污染类产品。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

1、在常熟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信用良好;

3、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近两年无亏损。


申报产品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近2年内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参与国际国内行业标准制定)或独特、独有的工艺、技术、配方的专有技术;

2、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导向;

3、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4、质量优良,无重大质量问题及用户投诉;

5、已投入批量生产,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类产品中名列前茅;

6、市场前景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

  申报材料  

1、常熟市“专精特新”产品申报表;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品实物照片;

4、申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发展前景、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5、与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技术的专利授权证书或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专利实施许可、转让的,应提供许可、转让证明文件复印件;

6、产品标准及有关先进性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7、由法定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8、已通过新产品或科技成果鉴定的,可提供新产品或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

9、企业近两年财务报告及纳税证明;

10、其他材料(可提供高新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产品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等认证、获奖文件复印件等)。

联系人:常熟市工信局企业服务科

联系电话0512-51530622

申报相关材料下载

常熟市专精特新产品申报表

常熟市“专精特新”产品认定实施细则(试行)

注:以上文件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当年申报通知具体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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