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园、街道)安监部门,相关化工、危化品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现将《2020年常熟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紧盯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有序推进工作落实。
附件:2020年常熟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常熟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7日
2020年常熟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和国务院江苏督导组对危化品安全监管要求,坚守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防控重大风险、防范遏制事故为工作重心,以系统思维强化安全监管,牵头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深化重点化工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突出排险除患,严格安全准入,加强监管执法,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摸清底数现状,增强安全监管针对性
各镇(区、园、街道)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健全“一企一档”,提升监管工作专业性、整体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1.摸排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基本情况。按照危化品生产、使用、仓储、带储存经营企业四大类型,区分区内、区外企业,围绕企业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建成投产时间、化工产业整治提升定位、许可到期时间、风险等级、标准化等级、重大危险源等级、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是否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涉及自身爆炸性物质种类、从业人数、易燃易爆独栋厂房当班人数、3年内企业事故情况和安全生产事前处罚情况等16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内容见统计表),准确、详细、全面统计辖区内化工企业基本情况,汇编2020年度各镇(区、园、街道)危化品企业基本情况表,1月20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各地要认真甄别“科技”、“生物”、“新材料”等类企业,鉴别其行业属性和安全风险,属于化工行业的要纳入监管范围,涉及危化品建设项目的要依法依规审核,并报属地化治办确认,避免出现监管盲区。
2.摸排医药企业底数。各镇(区、园、街道)要对辖区内医药企业进行摸排,梳理汇总企业概况、主要原料和产品、生产工艺、安全风险点、重大危险源以及安全管理现状等基本情况,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库,形成“一企一档”,汇编2020年度各地医药企业基本情况表,1月20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3.摸排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现状。各镇(区、园、街道)要落实烟花爆竹监管职责,春节前后集中检查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单位。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各地建立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一企一档”。
4.摸排危化品安全监管人员数量。严格按照要求配备危化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统计核实各镇(区、园、街道)危化品安全监管人员,并了解掌握辖区内从事化工、医药、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人员情况,市应急管理局建立花名册、通讯录,定期督察监管人员履职情况,提升危化条线的贯彻力、执行力、落实力。各镇(区、园、街道)要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摸底统计,开展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定期培训考核机制,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二、严格安全准入,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树立标准规范是最基本安全生产要求的理念,推动行政审批与日常监管相互联动,严格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深化放管服改革,把好准入许可关口。
5.依法依规开展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审批和换证许可,落实省市化工产业安全提升要求,强化建设项目本质安全要求,工艺技术必须安全可靠,总平布置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严控作业现场岗位操作人员数量,按照规定设计、设置、运行自动化控制系统,从严审查涉及间歇操作精细化工反应建设项目,全面推动新建化工企业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规范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试生产程序,加强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6.全覆盖开展危化品生产使用经营和烟花爆竹许可现场核查。配合省应急厅、苏州应急局对危化品生产许可证换证核查,配合苏州应急局对危化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从事危化品仓储经营、储存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以及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换证核查。市应急管理局和有关属地依照行政许可权限组织对其他许可进行核查。
三、提升本质安全,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坚持从人、物、环、管入手,全方位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持续推进化工企业标准化提档升级。突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综合采取考评、审计、降级、退出等手段,推动企业标准化提质增量。年底前,全市危化品生产、使用、仓储和储存经营企业二级以上标准化达到80%,化工园区二级以上标准化达到90%。
8.开展化工企业安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大股东、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四个统一”培训考核制度。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实施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切实提升职工基本技能水平和操作规程执行、岗位风险管控、安全隐患排查和初始应急处置的能力。
9.持续深化本质安全诊断专项治理。按照省应急管理厅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对照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基本要求和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指导意见,优化企业布局,改进工艺流程,推动高危工艺替代,加强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完善安全仪表系统,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6月底前完成本质安全诊断复查和整改治理工作,确保重大隐患整改治理到位,在役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安全设施设计以及自动化控制系统达到标准要求。各镇(区、园、街道)要参照市应急管理局做法,采取政府购买方式,对辖区内列入本质安全诊断范围的企业开展现场核查,确保年度检查诊断全覆盖。
10.高标准建成危化品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按照省厅《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基本要求》和《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指南》要求,分批推进化工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年底前所有化工企业完成集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企业安全风险分区管理和企业生产全流程管理为一体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深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鼓励支持精细化工企业优先开展工艺优化或改变工艺方法降低风险。
四、突出排险除患,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重中之重,紧盯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聚焦重大危险源、高危工艺、受限空间、动火作业、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管理,深入开展排险除患,加强监管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11.推进深度检查指导。坚持检查与服务并举、检查与执法联动,由分管领导带队,监管执法人员与各专业专家参加,每月集中一周时间,驻点一个地区,采取提前告知、首次会议、专家分组检查、集中反馈、整改讲评“五步法”,对危化品重点企业开展深度检查指导。市应急管理局年内安排12家企业开展深度检查指导。
12.推进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市应急管理局对1家建成投用超过20年的危化品储罐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各镇(区、园、街道)要对投用超过20年的危化品企业进行再排摸,并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治理,落实企业安全风险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13.推进仓储经营企业互查共治。督促本市2家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参加苏州行业协会组织的互查互评,建立互查互评隐患整改闭环工作台账,相关镇(区、园、街道)安监部门加强互查互评活动的监督。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指导作用,开展重点时段专项检查和复查。
14.推进带储存经营企业第三方审计。落实苏州应急局安排,组织协调带储存经营企业接受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审计,重点突出危化品储存的合规性、设备设施管理、标准化体系运行的实效。强化结果运用,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予以清理退出。
15.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配合苏州应急局对1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开展重点时段现场安全诊断。各镇(区、园、街道)要贯彻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督促相关主体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规定,并协同促进管控区域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6.抓严抓实隐患整改闭环工作。把隐患整改作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一般隐患整改限期1个月,对重大隐患依法作出停产等相关决定,整改限期3个月,涉及设备设施更新和工艺升级改造等特殊情况需申报适当延期,由各镇(区、园、街道)安监部门预先审核同意后,再报市应急管理局。
五、凝聚工作合力,着力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推动化工监管任务重的镇(区、园、街道)配齐配强专职监管人员,督促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建立专职危化品安全监管队伍,深化“专家治危”,整合发挥政府部门、行业专家、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共治局面,防范化解危化品领域安全风险。
17.持续深化与第三方专业力量合作。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行业协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作用,推动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落地见效。积极探索“一企一策”解决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完整性管理的措施,提升设备管理水平,推动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高风险化工设备设施。
18.持续推进综合治理部门联动。持续深化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全力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行业系统性风险。认真履行化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定期分析形势,协调解决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
19.提高信访举报件办理效果。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曝光非法违法行为,形成震慑警示。
20.持续推进化工产业安全整治提升。按照化工产业整治提升安全生产标准要求,落实“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按照《关于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停产复产关闭退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停产停业、复工复产、关闭退出化工企业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