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要求,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评审,确定常熟市鑫之盛化纤有限公司等467家单位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常熟市天鹰化纤有限公司等2116家单位为小微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