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 号)有关要求,现将江苏省 2019 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件:江苏省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