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6

公开征求对《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推进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转型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充分发挥标准在推进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转型过程中的指导、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见附件1)。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截止2020115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公示意见反馈信息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标准体系公示反馈)。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标准处

邮编:100804

联系电话:010-68205241

公示时间:20191216-2020115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191216


附件:

1.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公示意见反馈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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