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8号)精神,现就征集拟由我省提名项目(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拟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原则上应为2013年(含)后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项目,拟提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人选应为获得过江苏省科学技术国际合作奖的人选,同时应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可在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网站http://www.nosta.gov.cn/web/index.aspx查阅)的有关规定。拟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应由获得省科学技术奖励时的提名(推荐)单位推荐。
2、我省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第一完成人,在江苏行政区域内研究开发的,尚未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和省级科学技术奖励的重大基础研究成果和原始创新成果,也可由具备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的相关部门推荐。
3、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最新要求,2018年度、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各单位推荐时,请确保项目所有完成人不是2018年度、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完成人,否则无法通过形式审查。
4、拟提名项目应填写项目(人选)简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同时填写电子版项目(人选)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2)
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0日止。
纸质版《项目简表》报送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1号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210室。
电子版《信息采集表》报送邮箱:wy8303@126com
联系方式:王佳莹025-85410360,张逍越025-83213295
附件: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