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9

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苏中小综合〔2019〕191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

根据工信部《关于推荐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企业函〔2019164号)要求,依据《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推荐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数量

经省工信厅(原省经信委)认定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每个设区市工信局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

二、有关要求

()请各市严格对照《管理办法》的申报条件,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组织所辖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基地填报相关申报材料(附件12)。请各市不要超报,超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示范基地每次公告有效期为三年。2016年公布的示范基地将于20191231日有效期满,原示范基地可自愿重新申报。

(三)请各市于419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附件3)、《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附件4,按要求做好抽样测评和企业评价,仅需填写第1页“推荐单位组织测评情况”各项内容)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同时将每家单位的申报材料电子档转成一个PDF文件报送至省工信厅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

联系人:李淑珍  联系电话:025-83205533

E-mail374580837@qq.com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1716

附件:

1、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2、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材料

3、推荐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

4、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

5、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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