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绿色建筑工作发展,鼓励绿色建筑技术应用,提升绿色建筑品质,提高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9年度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常熟市绿色建筑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决定将我市绿色建筑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申报期限延长至2019年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资金申报以项目完整递交申报资料的先后顺序为最终资金拨付顺序(绿色建筑运营标识项目、超低能耗被动房示范项目、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示范项目优先申报)。
附件:关于印发《常熟市绿色建筑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财规(2017)6号)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筑局 常熟市财政局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