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企业必须在常熟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2、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3、企业的人均产出率和人均效益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4、企业应制定智能化发展战略规划,拥有能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的技术研发机构和一定规模的智能化人才队伍。
5、具体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1、示范智能车间申请报告(附件2),加盖企业公章;
2、示范智能车间申请表(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
3、能够突出反映企业智能车间建设成效的视频资料(清晰度不低于1080P,时长5分钟左右,并附视频说明性旁白)或电子照片(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5张,并附照片说明性文字);
4、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4),申报人和法人签字,不能盖法人章。承诺书请单独报送,不用做在申报材料里。
三、申报要求
1、所有纸质材料包括承诺书一式两份,由企业报送至所属板块经服中心(经发局),相应电子文档材料同步报送。
2、各板块经服中心(经发局)进行初审后加盖公章,并于3月11日前将所有材料和汇总表(附件5)报送至常熟市工信局产业投资科。
联系电话:51530327
常熟市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3月11日
申报咨询:常熟市工信局产业投资科 51530327
附件1 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条件
附件2 示范智能车间申请报告
附件3 示范智能车间申请表
附件4 申报信用承诺书
附件5 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