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江苏省《关于聚力创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发展环境的意见》、苏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创新驱动、人才引领”理念,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加快吸引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汇聚常熟,形成人才脱颖而出、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提出如下措施。
一、实施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培养与引进政策
1.紧缺人才“倍增工程”。编制发布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重点加大对汽车及零部件、先进装备制造、纺织服装、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节能环保等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人才的引育力度,关注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人才引育,每年培育和引进100名左右各领域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给予人才5-12万元薪酬补贴。
2.专技人才“提升工程”。每两年开展百名常熟市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评选活动,对入选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发挥专家引领和示范作用,经推荐获评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奖励。积极推荐优秀专技人才申报省“六大人才高峰”、国家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等资助项目,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提升专技队伍素质。
3.高技能人才“支撑工程”。充分发挥企业培养技能型人才的主体作用,加快培养一支与产业体系相匹配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到2020年,全市高技能人才达8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5%。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给予企业最高50万元补贴。
4.乡土人才“培养工程”。积极发掘和培养各领域乡土人才,加强乡土人才技能培训和技艺传承。帮助拓宽人才视野,梳理技艺成果,重点发掘选育一批在传统工艺、古建工艺、现代农技等领域掌握特殊技艺技能的能工巧匠、经营能人、生产能手,根据上级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对能工巧匠、民间艺人等入选省级以上非遗项目传承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5.拓宽社会化引才渠道。鼓励企业创新人才引进机制,企业通过猎头机构引进年薪30万元以上人才并全职服务2年以上且经认定,按猎头机构佣金的50%(单个人才最高15万元、同一年度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加强与海内外各类人才机构合作,拓宽国际高端人才寻访渠道,对人才合作机构引进落户项目经我市推荐入选上级人才计划,给予相应引才奖励。
二、构建更加灵活高效的人才评定与管理机制
6.实施人才分类评价。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信用为主要标准的评价导向,建立更加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企业人才突出以薪酬为主要依据的市场化评价;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突出同行认可,推广第三方评价;技能人才逐步实施企业和行业组织自主评价,支持各类机构举办技能大赛,建立以赛代评、以赛促评的评价模式。
7.建立市场化的人才认定机制。进一步提升企业在人才评价中的话语权,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评判人才。建立人才认定的市场化机制,探索个人素质、紧缺指数和薪酬水平“三位一体”的积分制人才评价体系。突出企业、科研院所在人才价值评判中的主导作用,根据企业、科研院所的社会贡献度及人才的年薪和缴纳个税情况,每年给予一定的“人才特贴”自主认定名额,每人最高10万元。
8.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畅通职称评审渠道,放宽职称评审前置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做好企业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工作,完善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建立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打通企业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通道,开展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工作。
9.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对获得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给予2000~8000元的奖励。对获得常熟市级及以上企业首席技师的高技能人才给予5000~15000元的奖励,常熟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给予2000~10000元的奖励,常熟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高技能人才给予1000~50000元的奖励,获评常熟市级名师带高徒的名师给予1万元奖励。对开展内部培养评价且符合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方向的企业、技职院校、培训机构等,按照高级工及以上人才培养量给予每人500~2000元的培养补贴。对新建常熟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常熟市级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新认定的苏州市级公共实训基地给予20万元奖励,省级以上实训基地给予50%配套奖励。新认定的苏州市级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给予5万元成果奖励,并根据培养绩效给予后续支持。大力发展职业技能教育,推进产教融合、校企联动,鼓励校企联合培养技能人才,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开展校企联合招生等模式,加快技能人才培养。
三、构建更具凝聚力的人才服务环境
10.优化人才子女入学服务。提升人才子女教育保障,按规定落实人才子女政策入学、积分入学等优惠政策。
11. 提供多元化人才安居保障。实行差异化安居政策,分层分类向人才提供安家补贴、租房补贴、人才公寓、优租房等待遇,以货币化、市场化方式解决人才住房问题。
12. 提供人才医疗健康保障。落实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在全市主要医院开通人才预约诊疗“绿色通道”。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按年度给予医疗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年度给予医疗保险待遇。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国情考察健康休养活动。
本文件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与我市此前出台的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本文件执行。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