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2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常熟市专利资助实施细则(试行)》文件实施时间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19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我市专利申请政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研究,明确《常熟市专利资助实施细则(试行)》(常政办发〔201820号)文件实施时间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常熟市专利资助实施细则(试行)》文件实施时间的通知.pdf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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