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30

关于公布2018年第二批“零地增长”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改委、经信委、规划局、住建局、国土局、财政局、安监局、环保局、水利局、商务局、消防大队、民防局、政务服务办:

根据《关于开展常熟市工业企业“零地增长”的试点办法》(常政办发〔201899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请,属地政府(管委会)初审推荐,市实施工业企业“零地增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现场查勘、评价会审,确定了长城轴承等4家企业进入公示试点名单,并于929-1010日“中国常熟”网和“常熟经信”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异议,报经市政府批准,现正式给予公布。

请各版块督促试点企业尽快按相关程序办理报建手续,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同时抓紧排摸、组织第三批试点企业申报,第三批申报截止时间为1130号。

请市各部门严格按照《试点办法》执行,落实好相关条款要求。

附件:2018年第二批“零地增长”试点企业名单

常熟市实施工业企业零地增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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