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设区市财政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29号)和 《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苏财教〔2016〕173号),经组织申报、初步审核、信用审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流程,省财政厅和省知识产权局研究确定了2018年度省专利代理机构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现将2018年度省专利代理机构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资金下达给你们(见附件),相应增列你们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码:2011405)。
各试点单位要严格按照 《专利代理机构管理规范》和 《江苏省专利代理机构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加强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有关市财政局、知识产权局加强项目实施的指导与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汇报,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附件:2018年度省专利代理机构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资金分配明细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