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29号)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苏财教〔2016〕171号)要求,经组织申报、初步审核、信用审查、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网上公示等流程,省财政厅和省知识产权局研究确定了2018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同时,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以往年度立项的项目进行了阶段性检查,总体情况符合合同要求。现将2018年度项目专项资金及2015-2017年度项目分年度拨款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相应增列你市、县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码:2011405)。
请有关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抓紧组织新立项项目牵头单位与相关合作方签订工作任务及资金分配合同,并与省知识产权局签订《江苏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合同书》。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组织实施方案的规定和合同书中约定的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加强专项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做到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项目牵头单位加强与各项目承担单位的沟通协调,结合实际组建领导班子和工作团队,制定完善 管理制度,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进度,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如遇重大事项调整须提前按规定程序报省知识产权局批准。请有关市、县(市)财政局、知识产权局加强项目实施的指导与管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汇报,确保项目取得实效。项目实施期间,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根据结果确定分年度经费的拨付,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进行常态化监管。
附件:1.2018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专项资金汇总表
2 .2018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新增项目年度拨付资金明细表
3 .2015-2017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分年度拨付资金明细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