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财政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2015 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29号)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苏财教〔2016〕171号)要求,现将验收合格项目后续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相应增列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码:2011405),2015年度75个项目后续资金共计1529万元(详见附件2 )。请各市、县财政局、知识产权局及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江苏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后续资金,继续做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
附件:1.2015 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后续资金汇总表
2 .2015 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后续资金明细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