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4

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培训优化企业服务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科委),高新区管委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重点工作。2016年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作了修订,为让基层和广大企业更好地熟悉国家政策、知晓申报要求、做到精准服务,现提出以下要求:

1、强化系统培训。各级科技主管部门业务负责同志应切实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熟悉和掌握国家最新政策规定。我办已于今年3月对设区市和国家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政策及2018年申报要求进行了全面解读,各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各区、县(市)和省级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大家都成为行家里手的工作局面。

2、主动服务企业。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采取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编印手册等多种方式,积极做好辖区内企业的服务工作,切实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和申报要求送到申报企业。既要认真梳理资格即将到期高企,提醒企业做好重新申报准备工作,也要全面排查符合条件的新申报企业,尤其是纳入省级高企培育库中可以新申报的企业,实现辖区内本年度新申报企业培训“全覆盖”,确保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政策和今年的申报要求应知尽知。同时,还应主动加强与申报企业的联系,认真做好后续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规范培训管理。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培训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严把培训师资遴选关,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不得向企业收取培训费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培训和咨询谋取不正当利益。我办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为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或申报企业开展培训,因第三方机构和个人擅自开展培训而造成的后果与我办无关。

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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