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我省单位获国家科技奖励进行配套奖励的政策,核实获奖信息并核算配套奖金,请我省获2017年度国家科技奖励的单位于4月25日前将单位获奖证书、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单位收款信息(账户、账号、行号、开户银行)等报送省科技厅成果处(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科技厅西楼318房间,025-83213295),逾期不与受理。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