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今年新设立的企业,尚未办理过汇算清缴,能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对于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来说,只要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在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前,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不得再申报享受优惠。
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申报当月及之前“六税两费”的,也依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确定是否可享受减免优惠。
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