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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证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的信息有足够的质量,能够支撑银行放贷?

信用信息是信用融资的基础,为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扩范围。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提出重点归集金融机构急需的14类、37项信用信息。在全面完成此前归集任务的基础上,根据金融机构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精准画像的信用信息需求,此次《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又提出新增归集17类、37项信用信息,并明确了归集共享的具体内容和方式。这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下去的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需要适时对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清单进行更新,不断丰富和完善这个清单,以便利金融机构向经营主体提供信用融资服务。

二是优方式。对已在国家有关部门实现集中管理的信用信息数据,要加大“总对总”共享力度,减少地方重复归集工作量,提高信息共享效率。目前从国家层面来讲,现在人民银行有征信系统,发改委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这两个是我们国家顶层的信用信息归集平台,这两个平台未来也要双向联通,现在信用平台已经向银行进行了开放。

三是强治理。加强数据质量协同治理,统一数据归集标准,健全信息更新维护机制,着力解决数据共享频次不够、接口调用容量不足、部分公共事业信息共享不充分等问题,一定要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是重评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牵头适时对各地方和有关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质效开展评估,持续提升数据质量,以高质量信用数据治理激活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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