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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号公告将所有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均提高到100%,相关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是否有变化?

7号公告将所有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提高到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没有变化,仍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0号)等现行有效的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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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科技体制改革是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科技创新领域将出台哪些重点举措? 《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与试点政策相比,《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主要有哪些新变化? 在常态化发行阶段,各参与方如何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如何把握《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的适用和施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