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专精特新即“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指业绩良好,发展潜力和培育价值处于成长初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专精特新企业中的佼佼者,是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

申报难度:
支持力度:
支持内容

1、资金扶持: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20-300万(以各地方具体奖补金额为准)。

2、荣誉资质:颁发“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证书。

3、政策帮助:重点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是“一企一策”给予帮助,如财政专项资金、税收优惠、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扶持、融资增信等。

4、政策扶持:在融资服务、技术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专题培训等方面重点扶持。

5、企业人才:有专门的校园、社会招聘渠道,及人才培训优惠。

6、企业推广:提高企业资质荣誉、提高企业品牌和产品推广等。

7、企业发展:后期对企业在企业金融服务上有倾斜,提升本企业在金融市场融资吸引力,获得此荣誉(能获得此荣誉的企业代表企业的成长性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范围)后期在企业技改项目,培育项目资助申请上有政策倾斜。

申报条件

一、重点领域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应优先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

二、培育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三)分类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二、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

申报材料

提交纸质材料:企业通过网上填报后,提交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所有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现场拷贝电子版。纸质材料包含以下内容,请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1、 必选项:

(1)封面(注明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称、主导产品名称、企业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申报时间等信息)。

(2)本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不需胶装,单独提交,请与申报系统填报资料保持一致)。

(3)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可选项:对照一下10项可选指标(至少6项符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近两个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包含研发费用专门项,或提供研发费用的专审报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

(2)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或排名的佐证材料(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发布的官方文件或说明)

(3)知识产权相关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等)。

(4)研发人员名单(包含姓名、部门、职务、学历)、社保缴交证明(汇总表,税务机构机器打印)、研发人员社保缴交记录(详单)。

(5)特色称号佐证材料(工业文化遗产、地理标志产品、中华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他,提供由颁发部门提供的官方文件)。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产品执行的标准或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的证书。

(8)商标注册证书。

(9)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相关说明及佐证材料。

(10)近三年获得的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证书(如:科技成果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技术中心证书、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文件等)。

申报事项

1、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2、企业线上系统填报。

申报企业通过工信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线报送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按照《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和申报期限上传。

3、企业纸质材料报送(具体见当年通知要求)。

4、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汇总相关数据填报《年度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见当年通知附件)。

5、报送要求

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严格按照工信部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仔细把关,按照推荐名额(各地推荐企业数不得超过推荐限额)提出初审推荐意见(重点推荐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以上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将纸质版(一式五份)和正式推荐行文(加盖公章)(各一份)报送上一级工信主管部门;同时报送各项文件电子版。

6、联系方式


(1)江苏省工信厅

联系人:付春丽,卞春阳;

联系电话:025-69652765,69652751。


(2)苏州市工信局

联系人:张青   电话:68616317

邮箱:sz6861564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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