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指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形式上、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文件,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精神,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重新规范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其中,明确规定: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与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科技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技术市场的意见》的通知(国科发市字[2006]075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完善技术合同登记制度,保证国家扶持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申报难度:
支持力度:
支持内容

1、增值税

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财税字[1999]273号)

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财税〔2016〕36号)

2、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条例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九十条)


申报条件

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技术合同认定管理办法》,科技部文件《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要求,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有关认定标准如下:

1、技术开发合同

定义: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技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认定条件:

1)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2)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3)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2、技术转让合同

定义: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认定条件:

1)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必,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3、技术咨询合同

定义: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为另一方就特事实上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

认定条件:

1)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2)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3)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4、技术服务合同

定义: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认定条件:

1)合同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

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2)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3)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4)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申报材料

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有关附件。

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科技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

(二)有关机关批准的文件和证照

1.列入国家计划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的重要科技项目订立的合同,应提交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机关批准的文件;

2.内容涉及国家安全或者至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合同,应提交由核密级的机关批准的文件;

3.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的合同,应提交其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文件;

4.涉及易燃、易爆、高压、高空、剧毒、建筑、医药、卫生、放射性等高度危险或者涉及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项目的合同,应提交有关管理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照。

(三)个人就非专利技术转让订立的合同,应提交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确认非职务技术成果的证明。

(四)委托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应提交委托书复印件。

申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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